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聚焦“数字创意”******
本报讯 (驻安徽实习记者孔令晖)12月16日,以“数字创意 活力强劲迸发”为主题的2022年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在安徽合肥召开。大会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、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,采取“线上+线下”的方式进行。安徽省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郭强出席并宣布大会开幕。
会议指出,数字创意产业链接科技与文化、贯通线上与线下、融合现实与未来,面临难得历史机遇、广阔作为空间。要提高思想站位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抓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带来的新机遇,借势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的新动能,抢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创造的新空间。要坚持项目引领,放眼长远谋项目,千方百计找项目,想方设法推项目,优化政策扶项目,推动“双招双引”再上新台阶。要凝聚各方力量,专班当好“领头羊”,市县跑出“加速度”,部门当好“推进器”,商会协会构建“生态圈”,推动全省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取得新业绩、实现新突破,为增强安徽文化归属感软实力、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、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新贡献。大会还举行了专题报告会,与会专家围绕国家数字化战略怎样落地落实、数字时代的文化创意、推动数字创意产业新发展等主题作了主旨发言。
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于2021年首次举办,是长三角三省一市文化和旅游部门、工商联携手共谋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高端峰会,旨在加强长三角地区数字创意产业间的联系,进一步汇集专家智慧和企业力量,共同打造数字创意产业新高地,全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。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